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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扬州哪些情况是不能拒交物业费的?千万不要混淆

发布时间:2020-07-25 18:24 阅读量:1165 来源:楼市蝶报站

在扬州哪些情况是不能拒交物业费的?千万不要混淆

每个月按时缴纳物业费是每个小区业主应尽的义务,但近年来,有关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屡见不鲜,矛盾的焦点就是物业费的收取、交纳问题。很多业主在面临交物业管理费时都会有一些误区,下面小编特地给大家整理了拒交物业费的误区和可免交物业费的几种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及卫生方面存在瑕疵。就比如说刚建好的小区没有做好垃圾处理,将应该进行集中的垃圾就这样随意扔放,不仅影响小区的美观,到了夏天,更是臭味撒布、蚊虫肆意滋生,对小区居民的健康也有一定的危害。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而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的进行维修处理。就比如说管道漏水,物业对此不管不顾,导致水全部结成冰。这不仅对住户造成困扰,路过的行人走路都小心翼翼的。

3、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应对整个小区的安全保障负责。就比如说财物被盗,车辆被偷、被划的问题。既然如此没有安全保障,那也没有交物业费的必要。

4、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小区的公共场地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私自收取停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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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种情况可拒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八种情况业主是有正当理由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停拒缴,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缴;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缴;

7、因房屋质量问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缴。

因此,遇到上述情况时,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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