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不是小事
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引起合同纠纷
前几天就有网友在网站询问小编
想全面了解房屋过户手续和相关税费的规定
那房屋过户手续有哪些?
相关税费有什么规定?且看小编帮忙打听回来的消息
……
房屋买卖的几种方式
据扬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工作人员介绍,房屋过户是指房屋买卖、房屋赠与等情况发生时,原所有权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新所有权人名下。当前房屋过户主要有三种情形:买卖、赠与、继承。这三种不同的方式,要交的费用也各不相同。
第一种方式:生前买卖过户
生前买卖过户,这种方式简单易操作,和买卖房产流程一样办理过户手续即可。按照现行房产交易规则,买卖过户产生的费用主要与房产套数、价格、面积以及不动产证取得时间有关,主要包括增值税、契税、个税、登记费几项费用。
增值税:房产证不满2年,增值税按交易总价5.6%缴纳;满2年的,免交增值税。
契税:满5年唯一房产,且面积小于90平方米,契税按交易总价1%缴纳;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缴纳。不是唯一房产的,则要按3%缴纳。
个税:普通住房按交易总价1%缴纳;非普通住房按2%缴纳。
登记费:每套80元。
案例:买卖过户一套95平方米、价值300万元、房产证满5年且是唯一的普通住房,需缴纳契税4.5万元,个税3万元,登记费80元,过户费用共7.508万元。
第二种方式:生前赠与过户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过户要交的费用主要包括个税、契税、评估费和公证费。其中个税已于2009年以后免征,那么现在收取的费用主要在后三项,分别为契税3%、评估费0.25%、公证费1%。
案例:一套价值300万的房产,需要交纳契税9万,评估费0.75万,公证费3万。三项主要费用计12.75万。
第三种方式:离世后过户
离世后过户这种方式不需缴纳评估费、契税、个税等大额费用,只需要缴纳几百元到数千元的公证费、登记费即可,手续办理也比较简单。但如果继承者再次转卖这个房产(遗产)时,需要缴纳房产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
房产过户所需的证件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地产权利证书;
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房屋过户注意事项
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