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停车难,小区停车同样矛盾多。近几年开发的楼盘大多拥有地下车库,但是关于停车费问题的争议没有停止过。不少人抱怨,自己花了十来万元的大价钱购买了地下车位,就仅仅是一个划线的车位而已,可停在自己花钱买的车位上,物业企业还要收我停车服务费,感觉十分不解。
要弄清楚概念
首先要弄清楚,我们日常交纳的物业费,不包括地下停车库的停车服务费。因为有的人买了车位,但也有人没有买。如果物业费中包含了地下车库的停车服务费,那么就会存在有车位的与没有车位的物业管理费的不公平。所以地下车库的停车服务费是单独收取的。
其次,物业向我们业主收取的是汽车停放费。2013年5月1日实施的新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公司收取的车位服务费统称为汽车停放费。
目前,我市地下车库物业企业收取的汽车停放费指导价(不包括机械车位)为40元/月*辆。2014年7月1日实施的《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汽车停放费是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对车位、车库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管理所收取的费用。汽车停放费一般由下列因素构成:(1)管理服务人员费用;(2)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养费用;(3)清洁卫生费用;(4)秩序维护费用;(5)法定税费等。
第三,要弄清楚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赁费关系。车位租赁费是车位所有权人或管理者将车位采取租赁方式,出租给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也就是说,如果业主购买了地下车位的产权或使用权,那业主只需交纳向物业公司交纳汽车停放费。如果业主未购买地下车位的产权或使用权,那业主要使用地下车位,不仅需要交纳车位租金,还需交纳汽车停放费。
小区的地下车库属于公共建筑还是民用建筑
小区的地下车库属于民用建筑。
地下车库有两种不同的属性:一种是提供公共服务,具备对外开放的使用功能,服务对象不确定,应该属于公共建筑;一种是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是为小区住户(特定用户)服务的,每间车库都有特定的产权人,服务对象是确定的,车库不对外开放,是住宅小区的附属设施,属于住宅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