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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1-01-29 11:11 阅读量:704 来源:楼市蝶报站

 说起经济适用房,相信大家都是有所耳闻的。为了更好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不少城市都推出了改善性住房,如保障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大城市,当然也不例外。今天就一起来看看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不妨一起来了解下吧。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上海经济适用房可以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

  

上海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买卖经济适用房需要注意些什么?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0

  2020年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上海经适房申请流程及材料,上海经济适用房2020新规定,上海经济适用房价格查询。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

  (一)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关系的人员:

  (一)配偶(结婚需满1年);

  (二)父母、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

  下列人员的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

  (一)配偶应当一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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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年满70岁的老人(孤老除外)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三)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其父母一同申请,父母双亡的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四)父母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不愿与子女一同申请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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